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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3名公告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信息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 2024-06-18 03:26:58 人阅读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非营利性公益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专科公立医院,全省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成立于1987年。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提供保健、诊疗一体化精细服务。

医院是昆明医科大学MPH(公共卫生)硕士学位带教单位,中国妇幼保健中心培训基地,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源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内设云南省产前诊断中心、云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云南省艾滋病母婴阻断研究中心、云南省托幼机构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中心、云南省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昆明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国家级早期诊断区域实验室。

涌现了云南省“省直机关示范党支部”1个,省卫生健康委“示范党支部”2个;妇幼健康系列丛书荣获“云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全国卫生系统模范工作者1人、全国妇幼卫生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从事妇幼保健工作三十年1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1人、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1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园丁奖1人;为云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做出突出成绩1人、云南省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先进个人6人、2020年度云南省优秀医疗卫生人员1人、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人、云南省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人;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云南省“巾帼标兵”1人、“云南省最美医生”1人、“云南省医德标兵”3人。

目前正在开展的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位于官渡街道世纪城西南角,珥季路与广福路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设置1100张床位,将是我省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之一,预计于2025年底竣工。

结合单位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2024年6月30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的非2024年结业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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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考试时间:2024年6月26日在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的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已通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证书的,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视同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职称证。

4.已完成住培的人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参加2024年住培结业考核的人员需提供住培基地有关证明(包括在培情况、参加2024年结业考核成绩等)并签署相关承诺。

5.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并注明专业方向)。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6日在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2024年6月26日在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免笔试。

(六)现场资格复审

1.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等额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人数为0的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本岗位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等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材料;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提供规培基地相关证明(包括在培情况、2024年结业考核成绩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七)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等额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由单位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行业的有关执业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我院组织至指定医院做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者,不予聘用。如有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医疗卫生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入职前放弃的人员,依次进行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和公示

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安排,将在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nfybj.com/)通知,通知发出后视为已送达本人,因忽略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我院负责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nfybj.com/)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公众号或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的通知。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四)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五)本次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

联系人:杜老师、蔡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16355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鼓楼路200号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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